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持续加强日常课堂教学监控,督促规范教学过程、提升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校级层面领导与督导评教工作
校级层面“领导与督导”评教成绩是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的主要参考指标。本学期,学校将继续组织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校级教学督导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可采取“随机+专项”听评课的方式,对部分重点课程建设及青年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听评课工作量
1.校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6学时,其中每学期至少听3次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
2.各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要结合各自学科专业背景,完成不少于6学时的听评课任务。
3.学校教学督导委员联系各院(部)情况,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听评课任务。
(二)听评课要求
1.认真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听课评课表》,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听课的意见,对课堂教学中有问题的教师要耐心指导与帮扶。
2.扩大学期听评课的范围和覆盖面,原则上同一授课教师评价指导一次。
3.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及要求,客观、公正、合理做出评价,忌打人情分、情绪分。
4.完成听评课任务后及时整理填写相关听评课意见或建议,学期教学任务结束后一周内交回听课评课资料,质评处将定期做好搜集、汇总、分析工作。
二、统筹做好院(部)教学单位听评课工作
(一)提前做好学期听评课工作计划
各院(部)要重点做好院(部)领导、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听评课计划,在足额保质完成听评课任务的基础上,扩大学期听评课的范围和覆盖面,确保院(部)每一位教师均有评教成绩。
(二)及时加强院(部)教学督导队伍建设
各学院、教学部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做好院级教学督导分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参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晋科院字〔2022〕14号)及时增补教学督导委员,进一步加强院(部)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工作。
(三)及时统计分析听评课信息资料
各院(部)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好院(部)领导、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听评课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每月底前定期报送院(部)听评课月度统计表。
三、近期具体工作要求
1.9月6日前,各学院(部)将领导签字审批后的学期听评课计划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质量监测科。
2.如需增补、调整院(部)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9月6日前,同步将调整后的基本情况表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质量监测科。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