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队伍建设,增强信息员参与课堂教学质量监测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信息员参与课堂管理的意识和质量反馈成效,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晋科院团〔2022〕2号),结合信息员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和目的。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校、院两级信息员队伍,旨在将信息员课堂管理实践活动纳入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体系,组建“学生信息员实践部”,通过校、院两级规范化的管理和分层式激励措施,促进信息员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建好、用好信息员队伍,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条 管理平台和系统。信息员课堂管理实践活动纳入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体系,主要依托团中央学校部全国高校共青团研究中心开发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实施,在系统内进行各级教育实践活动的发布、审核,信息员在各学院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的组织下参与实施。
第三条 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信息员课堂管理实践活动采取校、院两级管理办法。学院教学科长及 信息员站长是学院信息员实践活动“第二课堂”管理、评价、考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层面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信息员工作负责人和校团委“第二课堂”管理评价负责人共同负责实施。
第四条 实践活动类型及内容。信息员课堂管理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课堂管理实践活动”“学院信息员交流汇报活动”“学校信息员学习培训”“学年信息员总结表彰活动”“校、院信息员荣誉奖励”等。
各类实践活动具体内容为:“日常课堂管理实践活动”指校、院每月两次的课堂教学信息搜集、汇总、反馈工作;“学院信息员交流汇报活动”指学院教学科长或信息员站长定期组织开展的全体信息员日常课堂教学信息交流汇报工作;“学校信息员学习培训”指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开展的信息员培训会、工作会、实践活动等;“学年信息员总结表彰活动”指学校每年定期召开的学年信息员工作总结表彰活动;“校、院信息员荣誉奖励”包括校院每年对信息员工作考核评价后给予的“优秀学生信息员”荣誉奖励。
第五条 活动组织与管理流程。学院层面的各类活动由学院信息员站长组织发起,在平台上发布信息员实践活动申请发放相应积分,提交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员初审,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活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计划通知、活动纪要、活动参加人员名单等),经由学生会“第二课堂”管理部负责人复审通过,通过平台认定发放对应的成长积分。
学校层面的各类信息活动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信息员工作负责人发起,根据相关要求提交活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计划通知、活动纪要、活动参加人员名单等),由学生会“第二课堂”管理部负责人审核通过,通过平台认定发放对应的成长积分。
第六条 积分奖励及管理。结合学校“第二课堂”积分管理细则实施情况,信息员各类实践活动试行以下积分奖励办法:
1.“日常课堂管理实践活动”:学院班级信息员认真负责、按时汇总报送教学信息1次,可获得0.5个积分;学院信息员站长全面汇总、按时报送教学信息1次,可获得1个积分。
2.“学院信息员交流汇报活动”:学院定期组织开展的信息员交流汇报活动要主动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参加,各信息员按时参加、积极交流汇报,可获得0.5个积分。
3.“学校信息员学习培训”: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信息员工作交流活动,各信息员按时参加、积极交流汇报,可获得1个积分。
4.“学年信息员总结表彰活动”:学校每学年适时开展的信息员总结表彰活动,各信息员按时参加、积极参与,可获得1个积分。
5.“校、院信息员荣誉奖励”:根据信息员工作表现及服务贡献情况,校、院每学年可适时对表现优秀的信息员进行奖励,获得学院荣誉的可获得0.5个积分,获得学校荣誉的获得1个积分。
信息员实践活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参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细则(试行)》(晋科院团〔2022〕4 号),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办公室统筹实施。
第七条 考核评价。 信息员实践活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学校考核评价每位信息员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学校每学期会定期不定期对各学院信息员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督导、评价,对存在弄虚作假、活动流于形式或成效不明显的,将撤销其“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记录和积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