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的通知

时间:2025-03-25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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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质量建设和管理,坚持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纵深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工作,并对2024年参加评估的各专业进行整改验收,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学院具有一届以上(含一届)毕业生且仍在实施本科教育的专业均可参评本次评估专业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电信工程及管理、工程审计、文化产业管理4个专业。

二、评估依据

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从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专业基础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对相关专业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程序

本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按学院自评、专家实地考察评估、评估整改的程序进行

)学院自评(324-4月3日)

参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信息表》,并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自评报告》,于4月3日前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专家实地考察评估(4月中旬)

1.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各学院提交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自评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信息表》进行审阅。

2.专家组在审阅参评专业自评报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信息表以及相关附件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档案与材料、现场考察与访谈、评议、量化评分等形式全面了解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现状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参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作出定性与定量评价。

评估整改

1.2024年已评专业于4月3日前将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整改报告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专家组将对各专业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2.2025年参评专业根据反馈意见撰写整改方案,切实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期一年,学校将于下一年度对本年度参评专业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评估工作,加强对专业建设与评估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各专业在自评基础上,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专业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信息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53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