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要求,我校已按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于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全部数据的采集与上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夯实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数据支撑基础,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结合教育部生成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商鼎系统出具的审核评估分析报告,对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交叉核验与深度分析。从结果来看,个别数据未达到相关建设标准,部分核心发展指标未体现持续增长态势,少数数据存在“零填报”情况。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部门对数据采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对指标核心内涵理解不透彻、日常数据积累工作基础不扎实、工作推进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亟需针对性整改。
为确保2026年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全面达标并实现数据质量持续提升,现对各部门数据填报的具体问题进行反馈(详见附件),并就整改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精准补齐短板。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数据背后反映的办学建设短板,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全程把关,指定专人牵头落实具体整改任务。针对未达标数据、增长乏力指标及 “零数据” 事项,逐项深挖根源、研判症结,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对标建设要求,强化过程提升。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及各类办学评价标准,将数据指标要求全面融入日常工作规划与推进全过程。对未达标指标,分步推进达标建设;对核心发展指标,结合学科专业定位制定阶梯式增长计划,推动数据持续向好;对 “零数据”指标,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同时,规范日常数据积累管理,对经费使用、人员配置、成果产出等关键信息建立完整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符合统计要求。
三、深化协同联动,健全长效机制。涉及跨部门的整改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统筹协调,配合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协作流程,合力破解资源调配、政策支持等共性问题。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与核对机制,确保各部门数据口径统一、逻辑一致。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完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深刻理解指标核心内涵与建设要求;建立核心指标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分析数据变化趋势,提前预判潜在问题、调整工作策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定期开展整改成效督导检查,将数据建设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推动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提升。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