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 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时间:2025-12-03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阅读0

各院(部):

为全面了解各教学单位教育教学工作现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建立健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学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级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2024年修订版)》,办学思路与教学地位、队伍建设、培养过程、教改与科研、质量保障、教学效果等方面对各院(部)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程序

此次评估借鉴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流程,结合我校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试点评估经验,采取“线上提报+集中汇报”的评估程序,进一步简化入院工作流程,提升评估效率。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部)自评(1212

1.2024年参评学院(部)要对照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认真梳理一年以来的情况,形成整改报告。

2.院(部)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2024年修订版内容要求,认真2024-2025学年院部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自我评估,作出定性与定量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体例对照2024版院部评估指标体系),并报送2024-2025学年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院部评估指标量化统计表

量化指标数据审核、公示(12月中旬)

 1.质评处协同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院(部)提交的量化数据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各院(部)可对存疑数据补充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2.公示后的量化指标成绩计入本轮院(部)评估总成绩。

专家考察评估

学校聘请相关专家成立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将对照各院(部)自评报告,根据新修订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进行集中考察评估。其评估程序为:

1.线上调阅审查评估材料。12月22日,专家组查阅自评报告、指标量化数据表等相关评估资料,根据需要适时调阅当届学生毕业论文、实习实训报告、学年考试材料等,教学单位在接到材料调阅指令后及时将材料报回,提交专家审阅。

2.集中汇报与专家质询。12月23日,院(部)领导结合自评报告,按照抽签顺序补充汇报本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相关情况(不超过15分钟)。集中汇报时学院副科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等需参加汇报会。

3.汇报会后,专家组讨论、评议、量化评分,并提出各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意见;质评处适时向院(部)反馈纸质报告。

4.教学单位依据反馈意见撰写整改方案一周内提交《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整改方案》。

(四)总结与反馈

学校适时召开2024-2025学年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总结反馈会,专家组对此次试点评估工作进行总体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详细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准确理解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提前准备、合理安排,扎实做好评估支撑材料,按时完成自评工作。

(二)院(部)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应围绕指标体系的6个一级指标项和17个二级指标项及52个主要观测点进行撰写,形成自评结论,必要时可通过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自评报告不少于3000字,力求内容客观、数据准确。

(三)12月12日前将《2024-2025学年院部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院部评估指标量化统计表(电子版)及《2023-2024学年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整改报告》(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