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听评课及教学督导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03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阅读0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持续加强日常课堂教学监控,督促规范教学过程、提升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听评课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听课

(一)校领导

校领导要结合所联系院(部)及自身学科专业背景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师授课状态、掌握学生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6学时,其中至少听3次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

(二)职能部门领导

各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要结合各自学科专业背景开展听评课,通过深入课堂掌握一线教学实情,及时发现教学运行、教学保障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听课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每学期完成不少于6学时的听评课任务。同时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及要求,认真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听课评课表》,客观、公正、合理做出评价,忌打人情分、情绪分。

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听课

(一)校级教学督导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按照教学督导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完成每学期不少于72学时的听评课任务。

(二)院(部)教学督导

1.院(部)教学督导队伍建设

各学院、教学部要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做好院(部)教学督导委员的调整增补工作。教学督导人员需严格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晋科院字〔2022〕14号)的选配标准进行遴选。各学院应进一步规范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建设,分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教学副院长担任,根据实际情况可增设副主任一名,分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数量按每个专业或教研室1人配备。

2.学期听评课工作

各院(部)督导分委员会要结合学校本学期重点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审核评估、院部评估、专项检查、满意度调查、日常听评课等工作。

合理做好学期听评课计划,统筹本单位教学督导委员在完成每学期不少于32学时的听课任务基础上,扩大听评课的范围和覆盖面,必须全面覆盖本院(部)所有专兼职及外聘教师,

同时针对本学期暂无授课任务,但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实践实训指导、学业辅导、教学协助等其他各类教学任务的教师,同步开展常态化过程性教学评价,形成规范的过程性分析与量化评分,确保院(部)每一位在岗教师均有完整的评教成绩与教学评价记录,实现教师教学评价全覆盖、无盲区,全面夯实学期教学质量管控基础。

学院党政领导、同行教师听评课参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听课评课制度》(晋科院字〔2021〕6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听评课数据及材料留存学院(部)做好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职能部门干部听评课表须于本学期课程结束一周内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各院(部)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单位教学督导委员听评课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月度统计表须由教学督导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每月底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3.9月11日前,各学院(部)将教学督导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审批后的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含听评课计划)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质量监测科。如需增补、调整院(部)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也一并提交调整后的委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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