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校教学运行的基本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确保各项教学任务的有效落实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学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以下简称“信息站”),由二级学院推荐人选任站长,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2.每个班级设教学信息员一名,经学院推荐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信息员报名表》,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学院信息站备案;
3.教学信息员原则上每学年聘任一次,考核合格后自动续聘,进入实习阶段(或毕业时)自动解聘。教学信息员工作列入学生班委会日常工作,各班级教学信息员享受学生干部待遇;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将信息员反馈的信息整理后转交有关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5.各学院根据需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把汇总意见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教学信息员选聘条件
1.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成绩优良,为人正直,办事公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三、工作职责
1.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全校各信息站的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向有关单位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等工作;
2.信息站负责本学院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并组织开展教学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报送。同时,完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信息员的日常工作职责
(1)反馈各类教学信息。本着对学生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每周填报《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信息反馈表》,及时反映教学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2)教学信息反馈内容: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如课堂教学、教材选用、实践教学(实验及实训、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或各学院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如教室、实验及实训室、实习基地建设等)、师资力量、教学评价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信息员参加教务处、学院、督导委员会等召开的有关教学信息与质量监控方面的座谈会;
5.信息员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学生进行评教活动和教学专项调研工作。
四、工作制度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要点,制定本学期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计划;
2.每学期定期召开信息员工作会议,布置具体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3.信息员独立开展工作,接受信息站领导,按要求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4.信息员以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信息反馈表》的形式,每两周向本学院信息站反馈一次教学信息,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信息站将反馈的信息进行整理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信息站反馈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类,每月发布《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简报》及时向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反馈;并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报告,作为改进教学工作以及对有关部门及个人进行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6.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每学年根据信息员反馈信息、师生评价、日常表现、参加会议等情况,评选“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并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中相关规定予以加分,作为学生本人入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信息员,学校予以解聘;
7.信息站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五、工作程序
信息员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信息反馈表》或其它专项调查表,将各种教学信息报本学院信息站,由站长负责将各种信息整理汇总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及学院办公室各一份。信息员平时也可采用书信、电话、面谈等方式反馈信息。
学校各部门领导、教职工,应对信息员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并帮助和指导他们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做好信息员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