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调动院(部)教学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强化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提高院(部)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级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级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级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从制度建设、教学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教改与科研、教学效果等方面对各院(部)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程序
本次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按“院(部)自评、专家实地考察评估、评估整改”的程序进行。
(一)院(部)自评(10月13日前)
1.各学院(部)要对照2021-2022学年院(部)评估提出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一年以来的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
2.各院(部)要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级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要求,认真对2022-2023学年院部教学工作开展自我评估,作出定性与定量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二)评估时间安排
10月17日-10月20日 管理学院、财经学院、美术学院、建工学院、基础教学部
10月31日-11月3日 动力与电气工程学院、音乐学院、文化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部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家实地考察评估
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对照各院(部)自评报告,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级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其程序为:
1.自评情况汇报。学院领导汇报10分钟,汇报时学院副科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等出席。
2.专家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等。对各院(部)教学及管理工作作出定性与定量评价,明确各院(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主要成就、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3.专家组讨论、评议、量化评分。
4.专家组向学院反馈。现场考察结束后,专家组根据评议结果形成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反馈意见,并向各院(部)作现场反馈。
(四)评估整改
各院(部)依据反馈意见撰写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进行针对性的整改。并将《教学工作评估整改方案》于11月20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五)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专家组在深入各院(部)实地考察评估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上,形成对各院(部)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意见,并于11月7日召开2022-2023学年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反馈会,对于2022-2023学年教学工作评估的优秀单位将进行专项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深入理解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认真策划、合理安排,扎实做好评估支撑材料准备,按时完成自评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院(部)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应围绕指标体系的5个一级指标项和15个二级指标项及45个主要观测点进行撰写,得出相应的自评结论,必要时可通过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院(部)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力求做到内容客观、数据准确、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于10月13日前将2022-2023学年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纸质签字版)及2021-2022学年整改报告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送至sxyykjxyypb@qq.com。
附件:《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级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