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优秀教学督导奖评选办法 (试行)

时间:2023-12-07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阅读0

为了充分调动校、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积极性,持续推进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学校将设立系列优秀教学督导奖,以表彰和鼓励在教学督导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个人和集体。为做好优秀教学督导奖的评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学年承担校、院教学督导工作的个人和集体

二、评选时间与比例

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学督导表彰名额为校、院教学督导总数的10%左右;教学督导先进集体若干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素质好

2.热心教学督导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督导工作和活动,主动为教学督导工作献计献策,成绩显著。

3.认真履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和本部门所规定的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工作量饱满、效率高,业绩突出

4.对提高教学单位整体教学质量有突出贡献的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可以申报教学督导先进集体

四、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推荐和申报。教学督导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优秀教学督导申请表》,撰写提交工作事迹。院(部)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先进集体申请表》,撰写工作业绩总结。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学督导候选人及教学督导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再组建专门的评审工作组,按评选条件对优秀教学督导员和教学督导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3.获奖名单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依规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评审工作组可对获奖名单进行适当调整。

五、奖励办法

遵循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对优秀教学督导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教学督导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从正式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