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8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阅读0

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

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对学校上一学年教育教学状况的全面总结,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办学状况向社会的全面展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有关部门按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清单》(附件2)撰写分项内容,每一条项目均需写出对应的具体情况,条理分明。报送的相关数据要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相一致。

二、工作要求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关于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及其附件精神,并按照要求撰写材料。另请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按时报送,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其他相关院(部)教学单位要配合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数据要客观准确、真实反映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情况。材料撰写要注意关键资料、亮点数据的深入挖掘,文本支撑材料要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强化学生主体地位,全面总结学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三)报送的材料内容和数据,除特殊说明外,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2312月31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23-2024学年。数据的时点、范围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保持一致;如有变化,请提交新的数据,并说明数据变化的原因。

(四)各单位请1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需要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和电子版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办公室(勤政楼33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