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机制,有效推进院(部)教学督导工作,持续提升教学督导工作质量,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院(部)教学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以导促建。通过教学督导对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遵循教育规律,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2.以导促学。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规范学生的学习实践行为,不断提高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3.以导促管。依据教育教学制度、规定、标准,引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督查教学过程及结果,查找问题与差距,分析与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管理的规范化。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院(部)教学督导组织机构。各学院、教学部应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组织机构,明确教学督导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做到期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期末有总结。
2.院(部)教学督导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的督导、教学管理的督导,特别关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情况、实习实验等实践课堂教学情况、通识教育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日历与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调停课管理情况等,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3.院(部)教学督导要进一步做好督查本单位领导听评课、同行评价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听课评课覆盖率,确保每一位任课教师都有评价结果。
4.因人员岗位调整导致院级教学督导名单有变的,请各单位按照规定人数进行补充完整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
三、相关要求
1.院(部)教学督导应注重教学督导评价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教学情况,及时分类向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反馈教学督导评价与教学工作建议。
2.院(部)教学督导的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绩效考核、教师职称晋升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会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不定期对各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检查。
4.院(部)教学督导的听课评价材料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存档,每月底及时统计汇总教学督导听评课情况,并定期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附件:各院(部)教学督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