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学校各教学单位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过程的监督者、效果的监测者,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为进一步强化内部质量保障,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作用,保证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有效运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教学质量监控目标
二级学院(部)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基础,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质量监控的主要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学校总体办学目标定位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实现以下目标:
(一)各二级学院(部)需明确自身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重要职责,树立主体责任感,主动作为,加强内涵建设,保障各类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确保完成各专业教学任务,达成人才培养目标。
(三)严格落实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工作,严明教学纪律,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
二、健全教学质量监控组织
(一)各二级学院(部)成立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组长原则上由院长(或主任)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成员由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教学科长、院(部)教学督导分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二)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领导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的安排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有关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监督、改进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协同做好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外部评估中院级层面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院(部)级教育教学评估、专业评估、满意度调查、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自我评估工作。
3.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可成立专项工作组,如教学检查组、教学信息反馈组、教学质量评价组等,具体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活动,定期向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反馈教学质量信息和持续改进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学质量专题会议,及时、客观地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务处等部门反馈教学运行状态、教学质量、评价意见等信息,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
5.配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协同做好院级教学督导委员、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为完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提供有力的人员保障。
(三)院(部)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及其主要职责:
1.各二级学院(部)应建立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分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教学副院长担任,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审核备案。分委员会成员由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师德和高度责任感,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教育理论水平的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原则上按照该单位专业数配置。
2.院(部)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在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指导下,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听评课,参与课堂教学、教学管理的督导等各项专项督导检查等。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和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领导下参与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一)执行学校统一制度:各二级学院(部)应严格执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运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制定学院实施细则: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在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等的基础上,围绕本单位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的特色,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
(三)细化环节质量标准:根据国家、行业和学校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制定各环节的实施细则,并根据人才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反馈分析及时修订完善。质量标准必须涵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学年设计(论文)、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
(四)做好档案规范管理: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单位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做好各学年教学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四、加强教学质量过程监控
各二级学院(部)应遵循“监测→诊断→反馈→整改”的工作程序,以教学过程信息搜集、整理、分析为依据,以信息反馈、限期整改、督促落实为重点,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闭环运行体系,形成持续提高教学质量的改进机制。
(一)常规教学检查。在期初、期中、期末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及时收集教学质量信息,及时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类问题,全面掌控教学运行情况。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教学专项检查,解决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
(二)教学督导工作。院(部)教学督导分委员会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职责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要点,每学期初制订《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执行过程中,院(部)教学督导分委员定期向教学院长汇报、反馈督导进展情况。学期末,对学期督导工作进行总结。二级学院(部)根据督导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日常反馈情况,对院(部)教学督导分委员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具体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执行。
(三)听课评课。二级学院(部)党政领导、教学科研副院长、教学科长、教研室主任、学管科长、辅导员要经常到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和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制订改进方案并解决问题。教师之间要相互听课,互学互鉴、研讨交流。具体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听课评课制度》执行。
(四)专项检查评估。各教学单位除根据学校安排开展试卷抽查、毕业实习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实践教学检查等专项教学评估工作,还要认真开展院(部)级教育教学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满意度调查等自我评估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级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包括教师自评、院部评教、领导与督导评教、学生评教四个部分。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学期考核工作,并针对评教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
(六)学生满意度调查。各二级学院每年配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完成在校生、毕业年级学生针对专业与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与指导、师资与教学水平、教学条件与保障、教学指导与服务、教学管理与服务、教育教学效果、学风与文化氛围等内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七)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学院要搭建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平台,畅通学生反馈教学质量信息途径,完善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充分调动学生全程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随时搜集、反馈教学信息,定期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
五、强化质量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各二级学院(部)要分析研判在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之后的教学过程中持续跟踪其效果,形成教学“运行→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的闭环管理。
(一)动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问题分析。二级学院要将收集到的教学质量信息及时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持续改进,对教学质量实施动态调控。二级学院(部)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或专门召开教学质量监控领导组会议分析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相关信息,安排日常教学工作,研究、解决教学运行中出现的各类教学质量问题。
(二)跟踪反馈教学质量监控问题处理情况。二级学院对在教学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反馈,属于学院内部问题反馈至教研室或教师本人,相关教研室或相关人员在一周内予以核实、处理,并详细记录核实及处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涉及其他学院或职能部门的,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跟踪督导教学质量监控问题整改成效。院(部)教学督导委员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对发现的问题填写《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记录表》,并对发现的教学质量问题实施跟踪督导。
(四)强化问题反馈与持续改进闭环机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于在学校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在收到反馈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将整改结果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对问题的处理情况、改进过程及效果,做好协调、督促、跟踪、反馈、改进等工作。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