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2-04-02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阅读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扎实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促进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

(一)组织形式

按照不同职能分类组织的原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以下简称“质评处”)牵头组织领导评教、督导评教和同行评教,教务处牵头组织学生评教(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参与人员

领导评教参与人员:校领导(含校务委员)和中层领导(党政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督导评教参与人员: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委员、教学管理科级干部;学生评教参与人员为全体在校生,同行(教师)评教参与人员为教学单位有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

此次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讲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的所有教师。要对其教学状态作出全面系统的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三、教学质量评价的时间

2022年4月6日(教学日历第6周星期三)至6月24日(教学日历第17周星期五)。教学质量评价在线问卷提交截止时间:6月25日上午8时。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

(一)领导评教的实施

学校领导参与评教的课程名单由质评处会同教务处提供,按照既统筹考虑领导学科专业背景,又兼顾考虑领导业务工作联系的原则,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确定。原则上,校领导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评课。

职能部门领导参与评教的课程名单按照既统筹考虑领导学科专业背景,又兼顾考虑质量监控需要的原则,由质评处研定。教学单位领导参与评教课程的名单由各教学单位提出,报质评处审核同意后确定。

另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要求,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在评教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请各参评领导将《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听课评课表》统一汇总至质评处质量监测科(启航楼1223室)。

(二)督导评教的实施

校级教学督导委员的评教工作由质评处会同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要求覆盖全部专业,力争覆盖全部课程。院级教学督导委员的评教工作由质评处会同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要求覆盖教学单位开出的全部课程,确保每位授课教师都有评价结果。

校级教学督导委员要在每月底前将当月填写的《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听课评课表》,统一汇总至教学督导委员会。院级教学督导委员的听课评课表由各学院(教学部)教学科长负责汇总整理分析后,统一汇总至质评处质量监测科(启航楼1223室)。  

(三)同行评教的实施

同行(教师)评教参与人员为教学单位有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要求听评不同教师的不同课程,且评教课程至少覆盖4门。同行(教师)评教的参与评教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求覆盖教学单位开出的全部课程,确保每位授课教师都有评教结果。如有特殊情况,教学单位报经质评处审核同意后,可视情况调整。

(四)评教额定工作量

结合考虑上学期评教实施情况,研究决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评教额定工作量详见下表。

1654860834663

五、教学质量评价的要求

(一)听课评课安排

1.听评课采取不事先通知授课教师的方式进行。

2.现场听评课需在课前进入教室,听评课期间不得在教室内随意走动,不得干扰正常授课,课后要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评课建议。

3.听评课需在课后通过线上、线下或电话等方式向教师反馈听评课建议。

4.每门课程需听评1学时1节课。听评课程原则上不重复,提倡听评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教师的不同课程;确需重复时,需事前经质评处审核同意。

5.听评课人员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应体现客观性、公平性和差异性。同一评价人在同一学期内评价的优秀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评价总课程的1/3。

6.对评价为100分的课程,质评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对课程进行抽检、复评;对不负责任、经常打满分的听评课人员将进行统计和通报。

7.为做好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准备工作,督导评教、同行评教总体上要能够完全覆盖本教学单位全体具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确保每位授课教师均有评教主体的评价。

8.教学督导委员听课要覆盖全体新入职教师和开新课教师。

9.对于发现异常的课程,质评处将委托教学单位或派出联合督导组调阅授课教师教学要件,并安排进行跟踪听课,督促授课教师尽快提高教学质量。

(二)听课评课在线反馈

本学期将继续采用问卷星平台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请各参与评教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不同身份类别,结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要求分别填写提交《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评教)》(校领导和中层领导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评教)》(校级督导委员、院级督导委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填写)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评教)》(全体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也可登录“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按照指定访问路径在线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

六、如有异议,以质评处解释为准。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评教)》(校领导和中层领导填写)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评教)》(校级督导委员、院级督导委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填写)

      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

评教)》(全体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

165486143304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202242